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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白云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水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府发〔2008〕2号)要求,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为目标,截至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林改基本情况 白云乡位于赤水市东北部,总面积49.6平方公里,辖3村1社区22个村民组,3175户11168人,其中农业人口2955户10833人,森林总资源53747亩,覆盖率72.24%,其中楠竹面积约30000亩,杂竹面积约20000亩。81年“三定”面积6085亩,其中集体统一经营面积727亩(已流转集体山林面积727亩),占林地面积的11.95%;自留山面积4164亩,占林地面积的68.43%;责任山面积1194亩,占林地面积的19.62%。从目前林改的进度来看,总的情况为:乡、村、组、小组分别切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已全部通过市级审批),乡级召开培训会8次,各村组分别召开培训会80多次,已组建驻组工作组22个66人,张贴宣传标语125条,进行广播宣传21次,已全面结束摸底调查阶段的工作,并进行了公示,共办理委托230户795人,发生纠纷70余起,调处成功70余起,已完成外业宗地2559宗,面积2620亩。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坚持乡、村、组三级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民配合抓林改的格局。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林业站,抽调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工作。1月14日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并于会后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到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各村、组也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林改方案。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带头深入村组,实地进行调研,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乡长严永江在工作相当繁忙的情况下还经常听取林改工作汇报,坚持重大问题亲自决策,有力促进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全民参与。乡、村、组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中央、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标语、黑板报、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农户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层层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林改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由业务骨干负责对一般林改人员进行培训,一般林改人员再培训村民小组林改人员,使参与林改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掌握林改的内容和政策,熟练掌握业务。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将《致全市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至每家每户,把林改政策宣传到户到人,使之家喻户晓。 (三)把握重点,以民为本,科学定案。在制定林改工作方案时,始终以群众“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做到体现民意,谋求民利,符合民心。一是在方案制定的政策上,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注重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二是在方案制定的原则上,坚持以有利于林业增量、增收、增效为标准,以改革为手段,以明晰产权,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林业产权制度为目标。三是在方案确定的内容上,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让群众充分酝酿讨论,自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经营模式,保证农民有必要的生产资料,解决林农就业和持续增收问题。四是在方案制定的程序上,严格实行“四签两不准”制度,公开操作,表决通过。 (四)化解矛盾,确保稳定,有序推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做好林改工作的关键,对于群众来访,乡、村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待,并将相关事项一一记录在案;努力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及时化解山林纠纷,从而保护山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确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矛盾,采取先缓一步的办法,待堪查定界基本结束后,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调解,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使林改工作进度不受影响,有序推进。 三、存在问题 1.因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无法组织山主及接界人到现场签字,客观上影响了堪查定界进度。 2.还有部分纠纷山未调处好,虽然驻村工作组上报权属纠纷调处达到100%,但由于林改人员力量有限,工作方法偏于粗糙,上报数字中含有水分,仍存在有不稳定因素。 3.山地流转造成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存在不稳定因素,还需要一个过程解决。 4.林改总体进度偏慢。由于今年中心工作多,各单位业务工作也比较繁忙,而我乡是小乡,在人力上显得十分紧张,总体进度与方案要求还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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